一、直销柜台业务受理时间
二、自然人专业投资者办理直销柜台业务需提交的材料
三、一般机构专业投资者办理直销柜台业务需提交的材料
四、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作为投资者办理直销柜台业务需提交的材料
五、自然人普通投资者办理直销柜台业务需提交的材料
六、一般机构普通投资者办理直销柜台业务需提交的材料
七、认购或参与申请资金的划拨
(一)涉及二级市场交易的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1、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及下午13:00-17:00,受理开户、账户资料变更、投资者转化、销户、认购、变更分红方式等业务。
2、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及下午13:00-15:00,受理参与、退出和交易委托撤销等业务。
(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不受理,特殊情况除外),受理开户、账户资料变更、投资者转化、销户、认购、参与、退出、变更分红方式、交易委托撤销等业务。
(一)自然人专业投资者新开户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活期存款账户(存折或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注: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的资产管理计划账户名称一致。
3、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建信资本账户及交易申请表》;
4、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投资者基本信息表》;
5、符合专业投资者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自然人专业投资者办理其他账户类业务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开户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修改投资者重要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及投资者适当性相关信息)的,需提交变更后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变更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建信资本账户及交易申请表》;
3、修改投资者基本信息的,需提交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投资者基本信息表》;
4、修改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活期存款账户(存折或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自然人专业投资者办理交易类业务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开户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建信资本账户及交易申请表》;
3、已阅读并签署的经建信资本管理公司和托管行盖章的资产管理合同;
4、办理认购、申购业务,还需提交能证明付款信息的有效凭证复印件。
(一)一般机构专业投资者新开户需提交的材料:
1、可证明该机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机构证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金融机构,还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开展金融相关业务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经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建信资本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印鉴卡一式两份;
6、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填写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加盖单位公章);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退出、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资产管理计划账户的户名一致。
7、填妥的《建信资本账户及交易申请表》,并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
8、填妥的《投资者基本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
9、符合专业投资者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一般机构专业投资者办理其他账户类业务需提交的材料:
1、可证明该机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机构开户证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投资者重要信息(机构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及投资者适当性相关信息)的,需提交变更后的机构证照原件及复印件、变更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经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建信资本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填妥的《建信资本账户及交易申请表》,并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
6、修改投资者基本信息的,需提交填妥的《投资者基本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
7、修改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填写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加盖单位公章)。
(三)一般机构专业投资者办理交易类业务需提交的材料:
1、填妥的《建信资本账户及交易申请表》,并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
2、授权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已阅读并签署的经建信资本管理公司和托管行盖章的资产管理合同;
4、办理认购、申购业务,还需提交能证明付款信息的有效凭证复印件。
(一)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作为投资者新开户需提交的材料:
1、可证明该产品管理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机构证照及开展金融相关业务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产品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加盖产品管理人的单位公章);
3、产品成立或备案证明相关文件;
4、经产品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建信资本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产品管理人的单位公章);
5、产品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产品管理人的单位公章);
6、产品管理人的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产品管理人的单位公章);
7、印鉴卡一式两份;
8、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产品管理人的单位公章),或填写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加盖产品管理人的单位公章);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退出、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资产管理计划账户的户名一致。
9、填妥的《建信资本账户及交易申请表》,并加盖产品管理人的公章或预留印鉴;
10、填妥的《投资者基本信息表》(加盖产品管理人的单位公章)。
(二)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作为投资者办理其他账户类业务需提交的材料:
1、产品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加盖产品管理人的单位公章);修改投资者重要信息(产品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及投资者适当性相关信息)的,需提交产品补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可在公开信息查询到的产品公告或备案信息变更相关文件。
2、经产品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建信资本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产品管理人的单位公章);
3、产品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产品管理人的单位公章);
4、产品管理人的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产品管理人的单位公章);
5、填妥的《建信资本账户及交易申请表》,并加盖产品管理人的公章或预留印鉴;
6、修改投资者基本信息的,需提交填妥的《投资者基本信息表》(加盖产品管理人的单位公章);
7、修改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产品管理人的单位公章),或填写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加盖产品管理人的单位公章)。
(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作为投资者办理交易类业务需提交的材料:
1、填妥的《建信资本账户及交易申请表》,并加盖产品管理人的公章或预留印鉴;
2、授权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已阅读并签署的经建信资本管理公司和托管行盖章的资产管理合同;
4、办理认购、申购业务,还需提交能证明付款信息的有效凭证复印件。
(一)自然人普通投资者新开户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投资者如未满十八周岁,须同时出示未成年人本人及其监护人的身份证件或户口簿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与被监护关系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及公司以谨慎原则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或证件,并留存复印件;投资者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也可提交相关任职证明、收入证明或劳动关系证明。
2、银行活期存款账户(存折或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注: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的资产管理计划账户名称一致。
3、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建信资本账户及交易申请表》;
4、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投资者基本信息表》;
5、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问卷(个人版)》。
(二)自然人普通投资者办理其他账户类业务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开户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修改投资者重要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及投资者适当性相关信息)的,需提交变更后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变更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建信资本账户及交易申请表》;
3、修改投资者基本信息的,需提交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投资者基本信息表》;
4、修改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活期存款账户(存折或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自然人普通投资者办理交易类业务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开户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建信资本账户及交易申请表》;
3、已阅读并签署的经建信资本管理公司和托管行盖章的资产管理合同;
4、办理认购、申购业务,还需提交能证明付款信息的有效凭证复印件。
(一)一般机构普通投资者新开户需提交的材料:
1、可证明该机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机构证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经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建信资本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印鉴卡一式两份;
6、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填写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加盖单位公章);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退出、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资产管理计划账户的户名一致。
7、填妥的《建信资本账户及交易申请表》,并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
8、填妥的《投资者基本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
9、填妥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问卷(机构版)》(加盖单位公章)。
(二)一般机构普通投资者办理其他账户类业务需提交的材料:
1、可证明该机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机构开户证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投资者重要信息(机构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及投资者适当性相关信息)的,需提交变更后的机构证照原件及复印件、变更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经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建信资本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填妥的《建信资本账户及交易申请表》,并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
6、修改投资者基本信息的,需提交填妥的《投资者基本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
7、修改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填写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加盖单位公章)。
(三)一般机构普通投资者办理交易类业务需提交的材料:
1、填妥的《建信资本账户及交易申请表》,并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
2、授权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已阅读并签署的经建信资本管理公司和托管行盖章的资产管理合同;
4、办理认购、申购业务,还需提交能证明付款信息的有效凭证复印件。
投资者办理认购或参与申请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见下),并在汇款用途处注明所购买的产品名称。
账户户名: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复兴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46500059111888